js55588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 广西桂林兴安县原大锰锰业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安全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作者: vch13231489
发布于: 2026-06-09 10:03
阅读: 0

致各响应人

    js55588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以下简称“我司”)拟对广西桂林兴安县原大锰锰业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效果评估服务。现就该项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js55588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广西桂林兴安县原大锰锰业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广西桂林兴安县原大锰锰业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属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桂环规范〔2022〕4号)的相关规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类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效果评估制度。为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现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项目开展效果评估服务。

2、项目地点:广西兴安县。

 

3、服务内容及需求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桂环规范〔2022〕4号)相关规定,对广西桂林兴安县原大锰锰业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提供效果评估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据该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对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第三方效果评估,编制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二)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应当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

(三)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配合项目验收工作,重点完成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及项目总结报告的相关评审内容。

(四)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要求,配合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全过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内容应包含效果评估相关材料。

(五)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成果交付

本次服务成果的交付,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桂环规范〔2022〕4号)为前置依据,严格按照该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

自合同签订且资料收集齐全之日起 30 天内,中选单位须按照业主要求提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等成果。交付成果经专家评审及政府审批后予以验收。

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列入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类型项目,其效果评估报告应当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

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项目验收内容包括:

(一)项目完成情况:核实项目实施内容、规模、绩效目标、标准、质量、完成时间等是否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实施方案等要求,重点评审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

(二)资金使用情况:核实资金支出、管理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

(三)档案管理情况:各种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分类立卷和归档。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专业资质与能力要求

1.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服务单位应当对其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约定对效果评估活动结果负责。

2.依据该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服务单位不得与同一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单位及其隶属单位不得同时从事同一项目的效果评估。

3.依据该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承担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应当在信用记录系统登记相关执业情况。

(三)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壤学、地质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项目效果评估工作经验。

2.项目技术团队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类项目的效果评估或评估服务业绩(以合同或评审意见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五)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依据该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被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的违法失信行为。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公告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五、报价要求:

本次服务需按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版)进行计价。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9:30前提交有效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最终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方式:

地址:js55588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二楼综合管理部)兴安县兴安镇兴西路城南安置小区3号楼一、二层

联系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0773-6228218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不承担服务供应商准备应价文件(报价单)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询价人联系方式:

询价人:js55588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

联系人:欧阳工

电话:0773-6228218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兴西路城南安置小区3号楼一、二层

 

 

 

 

 

 

 

 

 

 

 

 

 

 

 

 

 

 

 

 

 

 

 

js55588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

 

                              2026年6月9日

分享

推荐文章

  • toolbar
    返回顶部